巴黎国际仲裁| Alaris律师事务所
巴黎国际商会(ICC)
国际商事合同中的仲裁条款
为了提起诉讼 法国的仲裁法庭,通常是国际分庭 商法(ICC)总部设在巴黎,适用于合同管辖条款 商业合同,即所谓的仲裁条款,是必需的.
它对各方开放 使这一条款适应他们的特殊情况. 例如,国际刑事法院 仲裁规则一般规定独任仲裁员. 然而,当事人 可能与仲裁员的数量不同(参见Art. 民法典(1508). 同样,他们也应该规定……的地点和语言 仲裁和确定法律纠纷适用的法律(另见 第1509条(民法典).
国际商会仲裁规则 因此,不要限制当事人自由选择地点和 仲裁语言和合同所适用的法律.
因此,仲裁法庭受商事合同本身所规定的规则的约束, 通常参照仲裁规则. 这将是国际商会2017年的仲裁规则: iccwbo.org/dispute-resolution-services/arbitration/rules-of-arbitration/
如果仲裁条款是 包括在商事合同中的,法国国家法院不再适用 competent. 但是,特别管辖权必须由当事人援引 (Cass, 2e civ., 2001年11月22日. – Cass, 1re civ., 2007年1月23日,第06-11号.157: JurisData n ° 2007-037067; Rev. arb., 2007, pp. 290. -小卡,我很文明., 3 févr., 2010, n ° 09-12.669:法学数据 2010-051399 .- Cass. 1re civ., 14 avr., 2010, n ° 09 -12.477: JurisData n ° 2010-004059; Rev. arb. 2010, p.495, P. Caillé).
法国的国家法院是 即使有仲裁条款规定,如果 国际商会尚未任命国际商会主席 仲裁条款明显无效或者不适用的(中国共产党第1448条). These 是累积条件.
此外,只要 仲裁庭尚未指定,仍有可能提起诉讼 向法国法院提起的临时法律保护程序 有效的临时补救措施(所谓的 (中国共产党第1449条).
由于原理 协议的约束力(民法典第1165条),仲裁条款 仅对已签订合同的双方有约束力,对第三方无约束力 parties.
的无效 仲裁条款对剩余合同的效力没有影响 条款(中国共产党第1447条).
各方可自由调整 条款应根据他们的具体情况而定. 例如,他们可能希望 根据国际商会仲裁规则规定仲裁员的人数 包含有利于独任仲裁员的推定. 而且,这可能是可取的 由双方约定仲裁的地点、语言和法律 适用于案情. 国际商会仲裁规则不限制当事人的 自由选择仲裁地点和语言或适用法律 the contract.
例如,一个可能的标准 国际商会的条款为: “All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均应予以解决 最后根据国际商会仲裁规则解决 由一名或多名根据上述规定指定的仲裁员进行仲裁 Rules.”
一个很大的优势 巴黎国际商会的事实是各方得到迅速 a sentence. 如上所述,当事人可以自行决定 仲裁员、语言和诉讼地点或适用法律. The big 然而,缺点是高昂的程序和仲裁成本 事实上,上诉是不可能的.
有关成本,请参见:
iccwbo.org/dispute-resolution-services/arbitration/costs-and-payments/cost-calculator/
这个句子需要一个 法国国家法院关于可执行性的声明.
关于诉讼程序的开始 在巴黎国际商会之前,没有正式的 ,任何一方均可将申请书以所需表格提交至 以下地址:
国际商会国际仲裁法院秘书处
33-43号总统大道
75116 Paris, France
Tel. +33 1 49 53 29 05
传真:+33 1 49 53 29 33
电子邮件:arb@iccwbo.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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